商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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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11023016068069G/2025-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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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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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商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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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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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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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县发改局决定召开商南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10日下午3点在阳光大厦11楼粮食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居民用气:城区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居民阶梯气价一档、二档、三档分别执行2.80元/立方米、3.36元/立方米、4.1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和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执行居民阶梯价格,一、二、三阶梯分档量参照附表执行。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即:按2.8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
城镇低保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向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确认后,所有生活用气均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标准执行。
非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10元/立方米。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消费者:
程 华 南大街社区居民
孟发芹 南大街社区居民
姚 娟 南大街社区居民
田文波 长新路社区居民
田素珍 长新路社区居民
刘书明 长新路社区居民
杨 晨 东岗社区居民
严爱玲 东岗社区居民
丁小英 东岗社区居民
汪吉林 塘坝社区居民
宋桂存 塘坝社区居民
谭 洁 塘坝社区居民
经营者:
杨佳乐 商洛市天然气公司商南分公司经理
段世斌 商南县天然气公司经理
人大代表:
胡春丽 县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胡朝斌 县政协委员
政府有关部门:
何宏涛 县委办政研中心主任
徐建涛 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宗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斌 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专家学者:
聂 荣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室股长
邱新茂 商洛市人民监督员、陕西秦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纪检监察:
夏泽耀 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组组长
旁听人员:
殷 丽、杨丽蓓、方一平
听证人:
谢 超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蕾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景敏 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特此公告
附件:商南县天然气终端气价拟定方案
商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商南县天然气终端气价拟定方案
居民阶梯气价 (元/立方米) | 户用气量(立方米) | 壁挂炉采暖 | 非居民气价 (元/立方米) | |
一档 | 2.80 | 0-480 | 0-1200立方米 ; 基础气价即2.80元/立方米 | 4.10 |
二档 | 3.36 | 480(以上)-660 | 1200-2500立方米 ; 3.36元/立方米 | |
三挡 | 4.10 | 660(以上) | 2500(以上) 立方米 ; 4.10元/立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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