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nyj-06_A/2020-1210001
-
公开目录农业局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2020-12-10
-
效力状态有效
-
文 号
2019年,陕西省审计厅审计反馈“商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在青山镇花园村、过风楼镇炭沟村实施的两个垃圾填埋场、在金丝峡镇落花沟村实施的垃圾热解气化场未取得用地批复,擅自开工,涉及未批先建占用土地15.56亩。”和“商南县环治办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计划投资3640.96万元,结算审定价4200.26万元,超项目批复559.3万元,导致项目建设资金出现559.3万元缺口”两个问题。商南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关于研究解决省市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反馈商南县生态环保问题有关事宜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青山镇花园村、过风楼镇炭沟村实施的两个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涉及未批先建土地(12.04亩)问题采取覆土复绿、复耕还林,完成土地恢复。二是对金丝峡镇落花沟村实施的垃圾热解气化场项目建设,涉及未批先建土地(3.52亩)问题,积极和市级国土部门对接,按照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在2021年国土总体规划调整时,转变土地性质,纳入建设用地范围,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届时及时将土地使用批复报省审厅复核。三是积极与县财政进行对接,协调资金,补齐商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超项目批复资金559.3万元,完成资金兑付。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和项目建设用土地使用规定,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
目前、省审计厅反馈我县的青山镇花园村、过风楼镇炭沟村两个垃圾填埋场和金丝峡镇落花村垃圾热解气化厂未批先建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现予以公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项目建设的监管,持续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单位: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扫描打开手机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