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地批〔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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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tj-05_A/2020-102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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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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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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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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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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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于调整东畈保障房小区部分国有出让土地范围的批复
商南县房产管理局:
你局提交的《关于调整商南东畈保障房小区国有出让土地登记的报告》(商房产字〔2020〕21号)收悉。依据2020年第3号《商南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东畈保障房小区属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为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同意对东畈保障房小区部分国有出让和划拨用地范围进行调整,将迎宾大道东侧2418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调整为出让用地(11号楼占地1946.7平方米,配套商业1占地304.1平方米,配套商业2占地167.2平方米),原出让用地范围内16号楼及出让用地南侧部分院落占地2418平方米调整为划拨土地,调整后原划拨和出让面积不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
二、东畈保障房小区限价商品房建筑总面积、各类保障房建筑面积及房屋套数不得突破原批准规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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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4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关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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