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地批〔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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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tj-05_A/2020-10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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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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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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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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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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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于调整置换商南县移动公司
营业大楼项目用地的批复
商南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县移动公司营业大楼项目用地调整置换有关事项的请示》(商南自然资字〔2019〕242号)收悉。为妥善化解商南移动营业大楼项目用地调整置换引起的供地矛盾问题,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3号《商南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将世纪大道北侧编号SNGT14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531.9平方米(折6.80亩)协议置换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用于县移动公司营业大楼项目建设,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二、土地使用规划条件按照2018年11月12日县住建局出具的《关于确定SNGT1440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复函》(商南住建函﹝2018﹞105号)文件确定为: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不高于3.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
三、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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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
抄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关国土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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