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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 索 引 号
    116110230160682538/2025-00094
  •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2025-07-19
  • 效力状态
    有效
  • 文     号

商南农函〔2025〕64号 签发人:田培训

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廖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严格控制村级新增债务,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科学有序化解村级存量债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共商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商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制度》(商南农工办发〔2023〕17号),进一步有序化解村级债务,巩固脱贫成果,带动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一、强化政策扶持,推动合作联动。一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重点扶持对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各类扶持项目并将县域经济重要产业、重大项目适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二是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利用集体经济奖补资金、衔接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管好用好中省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鼓励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所在单位运用单位资源支持帮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化解能力。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实现“增资、减债、强村、富民”的良好局面。

二、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偿债能力。一是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围绕“茶菌果畜药渔”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增加集体经济一产收益。二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商铺门面、加工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畜牧水产养殖场、日光温室、农产品加工冷藏储运等农业生产经营设施,发展物业经济,增加集体经济二产收益。三是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农房等闲置资产,升级改造并出租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集体固定资产,大力发展田园康养、研学科普、民宿产业,实现“农村变景区、农业变景点、农房变民宿、农产品变商品”,推进三产深度融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集体偿债能力。

三、优化财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一是出台《商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制度》,严禁新增公益性债务,合理控制经营性债务。确因生产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确需新增债务的,按照“量力而行、量入而出”原则,履行申报制度。二是每年要组织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和专项审计,逐项核实认定村级债务,认定村级债务数额。2025年,组织完成73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对审计初步反馈的455个问题,责成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资金和资产如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三是实行债务动态管理。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权债务明细账,定期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及时全面掌握债务情况。

四、规范财务流程,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实行村级债务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对村级债务进行核实并报镇(办)政府备案,如实填报全国清产核资系统。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同时通过广播、网络、“明白纸”、会议、电子屏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接收村民监督。三是印发《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通知》(商南农发〔2024〕84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规范村集体账务管理及项目管理。目前已完成39个村,预计2025年10月全部完成。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五、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审批问责。一是印发《商南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严禁新增公益性债务,合理控制经营性债务。确需新增债务的,按照“量力而行、量入而出”原则,履行申报制度。新增债务经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报镇(办)政府审批,按村级年经营性收入规模适量控制,一次性举债不超过上年度经营收入的3倍,累计不超过上年度经营收入的5倍。债务规模达200万元以上的村须报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村级债务达到100万元为黄色预警,150万元为橙色预警,200万元为红色预警。二是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切合实际举债造成村级债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管领导:党 琳 联系电话:0914-6323388

经 办 人:李小莉 联系电话:0914-6373659

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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