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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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11023MB29914778/202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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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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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商南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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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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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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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南医保函〔2025〕128号 签发人:段艳红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苏渊明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医保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收缴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医保缴费人员信息库更新不够全面、及时,缴费任务名单中存在已死亡多年的人口信息。
1.根据市上统一要求,2025年度参保任务数是由2024年实际参保人数为依据下达的筹资指标,2023年11月份医保局下去督促参保人员缴费,反馈回来的信息里有死亡人员信息,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由各村医保专干将各村死亡人员信息报送医保局,有专人对死亡人员做了暂停,并将在2025年度参保筹资缴费时予以剔除,确保不出现“死亡人员”参保问题。针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仍然要求100%参保,这是市上要求的硬性指标,不许更改。如果参加有其他类医保的需提供佐证资料,就视同参保。
2.当前我局已依托医保三级经办体系开展医保“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对我县群众进行全面摸排,动态调整医保数据库。“一人一档”工作全面完成后,将会全面解决医保数据库不精准问题。
二是目前,各镇、办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他们因考虑到便于就医选择在工作地(单位)参保,出现了实际已缴费参保但未被纳入到户籍地缴费信息库中,间接导致各镇医保参保率达不到任务要求,给各镇办医保缴纳工作带来额外核对、沟通等工作负担。
从2024年起,在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时,如果在外地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保的,向镇、村提交参保佐证资料,镇、村向县医保局提交,县医保局将依据参保佐证资料向市局提交视同参保人员名单及佐证,同时市局会在参保人员数量和参保率上予以调整。
今后,我们将结合医保当前工作,进一步优化医保流程。一是依托医保三级经办体系,扎实开展“一人一档”工作,确保医保信息精准有效。二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医保网络进行全国并轨,实现参保人员信息精准高效运行,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就医报销需求。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的医保工作,在此,我们深表谢意!
商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
主管领导:余 武 联系电话:09146323829
经 办 人:何 静 联系电话:09146376860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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