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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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zrzyj-52_/2023-1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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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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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商南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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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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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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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张桂萍、袁晓斌、林雪、胡春丽、余孟涛、汪裕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证政策障碍问题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明,2016年以来实施的不动产权登记制度,要求房、地一体登记,由于土地、房屋长期分散登记,导致土地、工程规划及核实、竣工验收、税费等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不完善,出现“换证难”、“办证难”等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我县成立了以刘县长为组长的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出台了《商南县稳妥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商南县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明确了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范围、基本原则、职能职责、化解措施和工作要求。确定了“三步走”工作思路,即优先化解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政策性住房,第二步化解商品房开发小区,第三步化解个人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县专班办公室采取月调度、周研判工作模式,先后召开月调度会1次、周研判会11次,集中研判、处置180个问题小区302幢5596套房屋(含需要县专班会议研究研判的58个小区123幢2501套房屋),逐批次印发化解方案、提请县政府批复办理意见11批次,分别向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和县资源局下发任务交办单135、138、134和139份。
目前全县政策性住房按照“证审分离、并行办理”的原则,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且完成了首次登记117个小区,发证方案已行文请示县政府确认。商品房和个人自建房纳入历史遗留问题,不施行“并行办理”,待完善土地、工程规划及核实、竣工验收和税费等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后,开展登记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汇报、督促力度,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尽快将“换证难”、“办证难”等问题化解到位,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县政府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督促履职尽责,强化土地、规划、工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你们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我们的答复如不满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虚心接受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大胆创新,开创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新局面。
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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