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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snxzf-52_/2023-1107003
  •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优米官方网站(商南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公开日期
    2023-07-06
  • 效力状态
    有效
  • 文     号

商南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娜、田军芳、李娜、刘新红、王书晶、段来林、冀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村内建互助幸福院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3年至2017年,我县共建设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即幸福互助院155个,部分村(社区)合并后为122个。2021年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4个,每个拨付补助资金6-8万元,覆盖率达99%。2020年9月,县两办印发了《商南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行管理要求。

2018年来,上级民政部门每年拨付我县农村互助幸福院“以奖代补”运营补贴5-10万元不等。由于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互助幸福院运营效果不明显。2022年,我们将农村养老工作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提高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质量纳入工作规划,积极与上级民政部门沟通,建议加大“以奖代补”支持力度,为全县农村互助幸福院正常运营提供保障。2021年9月,联合县慈善协会启动慈善幸福家园试点活动,依托互助幸福院,设立账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互助的活动场所。2023年3月,经考核,计划为城关街道办张家岗村、富水镇茶坊村等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拨付以奖代补资金8万元,资金正在申请中。

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机制。二是加大以奖代补补贴力度,为互助幸福院常态化运营提供保障。三是加大尊老爱老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呼吁群众充分发挥互助作用。四是协调卫健部门,配备相关医疗设施,为辖区老年人医疗就医提供相应的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对我们的答复函如有不满意之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虚心接受你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商南县民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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