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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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bj-10_C/2021-01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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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环境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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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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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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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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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163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商南县试马镇红庙村,总建筑面积323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加工车间、成品车间、精选车间及生活区等功能分区,建设年产绿茶220吨、红茶80吨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3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占总投资的0.39%。
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实施。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污染管理,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采取喷洒水的方式来防止和降低扬尘的产生。
(二)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施工机械噪声管理,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种高噪声源同时进行,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夜间严禁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应事先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张贴公示。
(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严禁外排。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规定收集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风选粉尘、烘干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排风扇排放至室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送至楼顶排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车间的固废必须交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处置;项目食堂油水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油脂定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生产线选用的配套设备应采取选用低噪声、小震动设备、安装时采用密闭隔声、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有不正常噪声时立即检修,防止设备因故障产生非正常高强度噪音。同时加强厂区进出汽车的管理,严格规定其不得鸣笛、限制行驶速度等,以减轻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四、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竣工后,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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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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