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城关镇卫生院五里铺康复中心(商南县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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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bj-10_C/2021-01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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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环境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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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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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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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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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104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城关镇卫生院五里铺康复中心(商南县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城关镇卫生院五里铺康复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城关镇卫生院五里铺康复中心(商南县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的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城关镇卫生院五里铺康复中心(商南县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五里铺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49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住院楼、医技保健楼和其他辅助设施,均为现有建筑,本次仅进行简单装修改造,不新增土建内容。项目建成后拟设置床位40张,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和太平间,不收治恶性传染病患者。项目总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6.5%。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中心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密封式垃圾收集箱,防止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产生;污水处理站置于地下室,各处理单元均加盖密闭,并对各处理单元排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85%)处置后通过排烟通道汇集至楼顶排放。
(二)严格做好厂区内雨污分流工作,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医疗废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须分类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严禁医院内部任何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三)水泵房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各类风机及柴油发电机等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和消声、减震等处理措施降低噪声。
(四)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应集中运往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禁自行处理;食堂废油脂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二、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中心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认真执行报告表中的环境管理计划,最大化的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资源和能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清洁、文明运营,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并按程序申报排污许可证。运营期每季度必须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报我局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定期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六、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本项目不包括放射性科室及放射性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需设置,请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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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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