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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商南县阳城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hbj-10_C/2021-0120017
  • 公开目录
    环境局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hbj
  • 公开日期
    2020-06-20
  • 效力状态
    有效
  • 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90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南县阳城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南县阳城驿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会报来《关于商南县阳城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南县阳城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商南县富水镇王家楼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西寨沟旅游服务中心占地面985平方米,建筑面积2955平方米,新建西寨沟生态停车场892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45个,改建景区道路6公里,改建青石游步道5公里、建设3A级旅游厕所3座、新建低压供电线路4千米、新建镀锌板烤漆标志标识系统、消防设施、景区智慧旅游平台等。项目总投资1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0.20%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污染管理,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采取喷淋洒水的方式降低扬尘的产生。

(二)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种高噪声源同时进行,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夜间严禁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应事先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张贴公示。

(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规定收集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做好汽车尾气等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排放不能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林地、农用地灌溉,严禁外排。

(三)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富水镇垃圾热解气化站统一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三、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五、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6月8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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