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商南县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商南县“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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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bj-10_C/2021-01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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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环境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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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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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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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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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89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南县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商南县
“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
批 复
商南县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商南县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商南县“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南县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商南县“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商南县城关街道办,项目总占地面积78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931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122231.4平方米,配套办公58396.16平方米,多层厂房78578.4平方米,线上双创服务平台大楼27419.23平方米,技术研发大楼14000平方米,双创孵化办公大楼及部分附属用房107463.02平方米,配建住宅面积101229.24平方米,绿化33万平方米,硬化场地13万平方米及电力、通讯、给排水、挡墙等工程。项目总投资8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的0.13%。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污染管理,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采取喷淋洒水的方式降低扬尘的产生。
(二)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种高噪声源同时进行,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夜间严禁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应事先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张贴公示。
(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规定收集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送至楼顶排放;做好项目汽车尾气等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排放不能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商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商南县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之商南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放置暂存区,后统一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三、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五、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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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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