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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商南县润鑫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hbj-10_C/2021-0120010
  • 公开目录
    环境局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hbj
  • 公开日期
    2020-05-20
  • 效力状态
    有效
  • 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54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南县润鑫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南县润鑫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商南县润鑫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南县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砂石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商洛市商南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亩,本项目包括6个砂石综合利用项目地(1#--6#点位),1#点位位于商南县过风楼镇县河口村,占地面积9.93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30m3/a2#点位位于商南县过风楼镇县河口村胡家湾组,占地面积8.3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25m3/a3#点位位于商南县过风楼镇白玉沟村,占地面积7.18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20m3/a4#点位位于金丝峡镇白玉河口村,占地面积4.5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18m3/a5#点位位于试马镇毛河村,占地面积19.29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21m3/a6#点位位于湘河镇枣园,占地面积5.8亩,布置1套砂石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21m3/a;各砂石加工点位分别建设与砂石加工配套的配电房、办公、住宿、食堂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2.46%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污染管理,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采取喷洒水的方式来防止和降低扬尘的产生。

(二)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种高噪声源同时进行,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夜间严禁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应事先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张贴公示。

(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严禁外排。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规定收集外运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各点位采用湿法作业,采取水管喷淋方式生产。项目原料堆场加蓬布进行覆盖,并对堆场表面洒水降尘;卸料区、给料区分别设置喷淋装置,卸料、给料时进行喷水抑尘;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保持路面平整,控制车速,同时对路面进行定时、定量的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并在厂区出口设置洗车槽,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实行封闭式运输,降低运输粉尘;饮食油烟等废气应严格按照环评措施进行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二)项目各点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拉运肥田;原料冲洗、洗砂和堆场渗滤水等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返回生产使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产废水严禁外排。

(三)项目各点位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入室,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将为最低。

四)项目各点位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泥沙和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建筑单位作为建筑材料;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五、该项目在生产运营期必须设计相应完善的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措施,搞好生态保护恢复建设。

六、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417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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