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对商南县鸿德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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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bj-10_C/2021-0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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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环境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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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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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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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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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商环商南函〔2020〕3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南县利永鑫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南县利永鑫建材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商南县利永鑫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南县利永鑫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位于商南县青山镇花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3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原料堆场、配套辅助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主要进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石料,年处理废石料20万吨。项目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5万元,占总投资的5.40%。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期建筑扬尘污染管理,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采取喷洒水的方式来防止和降低扬尘的产生。
(二)对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做封闭隔声或隔声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施工机械噪声管理,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种高噪声源同时进行,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夜间严禁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要确需夜间施工,应事先报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张贴公示。
(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严禁外排。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交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按规定收集外运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生产需在密闭车间内破碎、筛选,并安装喷淋装置洒水抑尘,同时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和碎石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一个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和成品进行全封闭式堆放;饮食油烟等废气应严格按照环评措施进行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保持路面平整,控制车速,同时对路面进行定时、定量的洒水,保持路面湿润,降低运输粉尘。
(二)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的农肥浇灌,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入室,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将为最低。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渣及除尘灰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放置暂存区,后统一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三、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五、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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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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